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天合光能(盐城亭湖) (略) 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等两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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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合光能(盐城亭湖) (略) | 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本项目购置制绒机、自动化设备等电池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等共1667台(套),项目采用单晶硅高效电池技术生产的大尺寸太阳能电池片转化效率大于24.5%,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 无 |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 (略) 亭湖区南洋镇盐才路以东、青河路以西、跃进河以南、旭东河以北建设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本项目购置制绒机、自动化设备等电池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等共1667台(套),项目采用单晶硅高效电池技术生产的大尺寸太阳能电池片转化效率大于24.5%,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厂区设置合理的截水、集水、导排水系统,确保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严格按照《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①浓碱废水、浓酸废水、碱喷淋塔废水、稀酸碱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纯水设备冲洗废水进入除氟系统处理,其中浓碱废水、浓酸废水、碱喷淋塔废水、稀酸碱废水经“一级物化反应+一级物化沉淀”处理后与稀酸碱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纯水设备冲洗废水进入除氟系统后段处理(即“二级物化反应+二级物化 沉淀+三级物化反应+三级物化沉淀”);②硅烷喷淋塔废水进入生化系统处理,生化系统处理工艺为“一级A反硝化+一级O硝化池+二级A反硝化+二级0硝化池+三级A反硝化”;③含硝酸废水经预处理(除氟)后与生活污水进行预脱氮处理,再进入生化系统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新青洋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各类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各类废气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NOx、HCl、Cl2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全厂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NOx、非*烷总烃(从严执行)、Cl2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2标准。本项目拟建设的蒸汽锅炉燃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 2022) 表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防泄漏、分区防渗等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危险废物应纳入全生命周期系统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危废暂存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安装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2 | 天合光能(盐城亭湖) (略) | 年产 10GW 光伏组件项目 | 本项目租赁江 (略) (略) 现有厂房*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GW高效组件的生产能力,总投资19亿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由新青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1中型要求。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5GW组件车间一西侧2条生产线产生的激光划片粉尘、焊接废气、层压、固化、清洁擦拭废气经1套“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1#),5GW组件车间一东侧3条生产线产生的激光划片粉尘、焊接废气、层压、固化、清洁擦拭废气经1套“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5GW组件车间二西侧2条生产线产生的激光划片粉尘、焊接废气、层压、固化、清洁擦拭废气经1套“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3#),5GW组件车间二东侧3条生产线产生的激光划片粉尘、焊接废气、层压、固化、清洁擦拭废气经1套“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4#),5GW组件车间二实验室废气经1套“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