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篁碧畲族乡人民政府:
???贵单位报来《关于铅山县篁碧畲族乡大岩村排上圳下防洪堤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篁府字〔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篁碧畲族乡大岩村排上圳下防洪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篁碧畲族乡人民政府。
二、原则同意南通 (略) 编制的《铅山县篁碧畲族乡大岩村排上圳下防洪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篁碧畲族乡大岩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防洪堤长约120米、均宽1米、均高约4.5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七、组织动员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等务工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参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预计吸纳参与工程建的务工农民数量8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低于10%,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水平。
八、招投标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铅山县篁碧畲族乡人民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4月3日
?抄???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