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术服务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为完成屯昌县2023 年下半年和2024年度各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第十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规定,现向社会选定一家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对屯昌县2023 年下半年、2024年度各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工作进行1:500地籍调查,并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3 年下半年、2024年度各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工作进行1:500地籍调查项目。
二、工作范围、工期及付款方式。
调查范围为屯昌县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一个年度超过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进行结算。对相关范围内的用地开展比例为1:500地籍调查,技术单位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核对工作,收集房屋建设、青苗等相关资料,利用最新航测影像资料以及前期开展的地籍测绘及权属成果开展调查,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并按调查测量的最终面积计费。同时,按我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供报批的组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各个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及材料、各个时期是否符合规划的图件及材料、拟报批的范围是否存在违法情况及拟选址报批界限的确定等图件及材料),配合我局上报县政府和省资规厅审批,并收集整理各批次组卷材料报省资规厅备案。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限内技术服务单位需按委托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三、报价方式。
报价不得高于37.*元,屯昌县2023年下半年、2024年度各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工作,我局已按不少于23批次,打包一个项目进行遴选,服务期限1年。
四、完成时限
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屯昌县政府、屯昌资规局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提交成果(相关工作政策如有调整,项目成果提交时间根据相应情况进行延期提交)。
五、委托单位。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选聘办法。
(一)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由选聘人向县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
七、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级以上测 (略) 。
(二)省外企业须在海南省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提供后续服务。近三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不良通报等。
八、报名材料。
(一)报价函原件(密封)。
(二)测绘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测绘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人委托报告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四)提供近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如有)。
(五)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海南省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资料(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共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内受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屯昌县 (略) 上发布。
(三)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 (略)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09办公室。
(四)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方式,邮件一律作废处理,概不退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祖恩
联系电话:0898-*
附件:报价函格式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报价函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名称),正式授权我单位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邀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报价明细表见附表)。
2.我们已详细阅读询价邀请函,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附表: 项目报价明细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