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清单说明四、4.2中表述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用商品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但六、6.5.2“水泥稳定碎石:对其中的水泥及碎石按照定额所含类别进行调差,耗量以2020定额中水稳半成品耗量为准。”请问调差时此项涉及的水泥及碎石是否按商品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中换算后的水泥及碎石耗量为准进行调差?
答:按招标清单说明执行。
3、招标清单中以下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单位是否有误:(1)“沥 (略) 面恢复 单位:m 项目特征(1.5cmSMA-13沥青玛蹄脂混合料 2.粘层油 3.7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4.0.6cmES-2型稀浆封层 5.透层油 6.20cm 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7.20cm 4%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8.20c级配碎石垫层(利旧)) (控制价:164.14)”;(2)“人行道砖恢复 单位:m 项目特征(1.面层材料:人行道砖,满足业主选型要求,部分大板弧形加工等费用综合进入单价,部分利旧,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做调整 2.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30mm厚M10干混地面砂浆结合层 3.切割、磨边、倒角、拉槽、 (略) 理、模板等费用综合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4.缝宽、嵌缝材料种类:专用勾缝剂、白水泥等勾缝 5.酸洗、打蜡要求:表面清洗,打蜡抛光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其他:满足设计、招标文件、相关图集、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 7.20cm C20水泥混凝土 8.20cm 级配碎石垫层) (控制价121.93)”,此2项单位是否应为m2?
答:无误。
4、本项目可调材料风险系数均为±5%,建议可调材料风险系数按照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件规定金属材料、装配式构件、商品混凝土等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3%以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中重新组价项目约定各方共同 (略) 场价格不再下浮,建议增加采用中标材料的材料价也不再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每月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 80%(变更签证部分除外)”,建议修改为:支付金额按该项目每月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 80%(变更签证部分除外)。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中“结算资料报送监理人初步审核后 6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该分项建设系统初步审核工程造价的 90%(包含变更及签证部分)。”建议修改为:结算资料报送监理人初步审核后 60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按该分项建设系统初步审核工程造价的 90%(包含变更及签证部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专用合同条款12.4.1.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货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及背书、承兑汇票及背书等形式,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不承担汇票等贴息费用或手续费,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建议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及背书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建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 (略)
时间: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