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 (略) 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北京十一联盟学校)(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1月4日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1月4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实力要素中“(1)子要素内容:规模:投标人 2021-2023 年度的建筑业产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规模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相关内容。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20日10时45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