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7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武清区2023年第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函》(武清政报〔2023〕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东蒲洼街西蒲洼村、谭庄村、后辛庄村、昝南宫村、索张庄村集体农用地23.92043公顷(含耕地23.74707公顷)、未利用地0.313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全部农 (略) 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征收东蒲洼街西蒲洼村、谭庄村、后辛庄村、昝南宫村、索张庄村集体土地24.2336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83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防护绿地等,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