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关于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开询价公告 | |||
| |||
关于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交警大队拟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开展询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项目地点: (略) 。
(三)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前端智能感知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交通指挥中心、设备机房、交 (略) 网络、网络信息安全系统等信息化基础建设,通过 (略) 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改造,与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进行交互实现绿波保障任务。完善智能监控系统整合,力争达到“交通更安全、出行更有序、道路更畅通”的目标。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五)服务内容:资料收集、收集需求并进行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项目预算
项目建议书编制控制价在*元以内(含)。
三、采购需求
(一)根据《海南省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现状调研与分析、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需求分析、建设方案、项目实施、建设周期、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投资概算、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议书须符合编制规范要求,经我局进行论证和评审,并根据论证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我局评审通过并正式批复。超过两次修改仍未通过上级评审的,视为合同违约(根本违约,单方解除,自始无效),合同解除。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咨询*级(包含*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项目团队必须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参与编制。
3.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资质证书:具备工程咨询*级(包含*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8.项目团队必须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参与编制。
9.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 (略) 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10.工作方案和项目理解。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的方案,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11.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12.服务承诺。(1)承诺完成编制工作的时间;(2)其它认为必要承诺的服务事项。
五、遴选方式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下午17:30。申请材料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略) 八所 (略) 交警大队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名单位控制价为*元以内(含),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选聘1家《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