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计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承办部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县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计划)
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