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
(1)盆吉乡恰巴村:新建村委、旱厕及配套附属,总建筑面积:453.46m2,其中村委会:426.58m2、旱厕:26.88m2,均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分别为 6.15m 和 3.90m;配套附属包括:新建文化广场、新建文化墙、旗台、旗杆、太阳能路灯、大门等,具体详总平面布置图;另外新建一台100KVA 变压器,留 105m 高压进线。
(2)盆吉乡龙嘎村:新建村委会、旱厕及配套附属,总建筑面积:453.46m2,其中村委会:426.58m2、旱厕:26.88m2,均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分别为 6.15m 和 3.90m;配套附属包括:新建文化广场、新建文化墙、旗台、旗杆、太阳能路灯、大门等,具体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另外新建一台100KVA 变压器,留 168m 高压进线。
(3)盆吉乡德久村:新建村委会、旱厕及配套附属,总建筑面积:453.46m2,其中村委会:426.58m2、旱厕:26.88m2,均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分别为 6.15m 和 3.90m;配套附属包括:新建文化广场、52新建文化墙、旗台、旗杆、太阳能路灯、大门等,具体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另外新建一台100KVA 变压器,留 120m 高压进线。
(4)加措乡皮久村:新建村委会、旱厕及配套附属,总建筑面积:449.68m2,其中村委会:422.80m2、旱厕:26.88m2,均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分别为 6.15m 和 3.90m;配套附属包括:新建文化广场、新建文化墙、旗台、旗杆、太阳能路灯、大门等,具体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另外新建一台100KVA 变压器,留 60m 高压进线。
定日县加措乡皮久村等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涉及盆吉乡恰巴村、盆吉乡龙嘎村、盆吉乡德久村和加措乡皮久村。本项目规划在地块上建设定日县加措乡皮久村等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项目拟用场地用途为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项目所属地块区域范围早期规划:盆吉乡恰巴村为天然牧草地;盆吉乡龙嘎村为天然牧草地和设施农用地;盆吉乡德久村为天然牧草地、设施农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社用地、农村道路用地;加错乡皮久村为设施农用地、特殊用地、天然牧草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该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涉及的地块现状:盆吉乡恰巴村为天然牧草地;盆吉乡龙嘎村天然牧草地和村委会硬化空地;盆吉乡德久村为牛羊圈及村委会硬化空地;加错乡皮久村为天然牧草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信息自查核实相关工作的要求,各地范围内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信息,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进入用地程序。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相邻地块周边无污染源;历史上项目所涉及地块无外来填土;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