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区块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新疆创源石 (略) 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信源区块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信源区块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境内的塔里木河南侧,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塔中沙漠公路西侧,距塔中沙漠公路143公里处西侧约24公里。
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1套LNG生产装置,包含:1套150×104m3/d的过滤计量装置、1套60×104m3/d的脱酸装置、1套60×104m3/d的尾气回收装置、1套30×104m3/d的脱水脱汞装置、2套15×104m3/d的脱水脱汞装置、1套60×104m3/d的脱烃装置,2套15×104m3/d的冷箱、1套30×104m3/d的冷箱,4套15×104m3/d的制冷剂压缩机。
2)新建10座容积为150m3的LNG储罐。
3)新建1座总容积为90m3的冷剂储罐区,包括:1具30m3*烯储罐,1具30m3*烷储罐,1具30m3异*烷储罐。
4)新建1座总容积为200m3的冷剂储罐区,包括:2具100m3的混烃储罐。
5)新建1座总容积为30m3的污水罐。
6)新建装车区,包括:4个LNG装车臂(2个撬),1个*烯装车臂(含装车泵),1个*烷装车臂(含装车泵),1个异*烷装车臂(含装车泵),1台重烃装车泵,1台污水装车泵。
7)新建1座60×104m3/d放空火炬。
8)新建抗爆中控室、配电室、消防系统等配套辅助工程。
装置年开工7200h,装置负荷调节能力为25~110%,每年6~9月(地处新疆巴州尉犁县境内,夏季高温)装置运行负荷为60%。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738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创源石 (略)
联系人:孔祥磊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清风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605室
联系人:*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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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创源石 (略)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