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长汀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 (略) 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投资项目代码为:2401-*-04-05-*。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略) 长汀县民政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建设规模为二类公墓,骨灰安置数量约71321个,墓穴数量约58378个。(1)项目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其中,1、综合服务区:房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含业务用房1400平方米、管理用房500平方米、附属用房600平方米);2、墓区:墓地建筑及构筑物2600平方米(含骨灰寄存楼1600平方米、公益性生命文化教育基地1000平方米)。(2)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区、花溪景观区、园林绿化、祥云台、仙鹤台、公益纪念区、登山栈道、听水台、休息平台、景观雕塑(无名骨灰葬区)、车型环线、海绵公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殡葬设备、冷藏设备、智能门禁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413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60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35.94万元、基本预备费2270.36万元、建设期利息1260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请按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包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内容,严禁改变用途;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7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