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县 (略) 东门站供气工程
二、建设单位:兴县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兴县奥家湾乡
三、公示内容: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
四、公示情况说明:本项 (略) 兴县奥家湾乡,主要是将陕京二线与神木安平线的天然气作为双气源引入兴县东门站,本工程设计规模5.1×108Nm3/a,日输气规模为145×104Nm3/d(6×104/Nm3/h)。本工程共设置站场1座(兴县东门站)、线路阀井1座(奥家湾阀井)。东门站占地面积为10735.50m2,其中东门站设计压力为10.0MPa,设计规模为145×104Nm3/d,兴县东门站位于奥家湾乡奥家湾村,接收神安线管道和陕京二线管道天然气来气,通过过滤、计量、调压、加热、加臭后,将来输往下游兴县城镇管网。奥家湾阀井设计压力为10.0MPa,设计规模为145×104Nm3/d,奥家湾阀井位于奥家湾乡奥家坪村,接收神安线来气后输往兴县东门站。本项目冬季采暖利用2台锅炉进行,其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设有低氮燃烧器,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设有化粪池和排污池,废水可做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垃圾桶,固废可得到合理处置。目前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建设内容和相应环保设备均已建设完成,现对其进行调试。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侯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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