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宝地(2024)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 日 期:2024-10-14 | | | | 用 地 单 位 | (略) | 项目名称 | (略) 顾村大型 (略) # 单元0308-02、0314-05地块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宝府土〔2024〕74号 | 用 地 位 置 | (略) 顾村镇,东至0314-06地块(公共绿地),南至0314-06地块(公共绿地),西至0308-01地块(公共绿地), (略) | 用 地 面 积 | #.78平方米,其中:0308-02地块#.76平方米、0314-05地块9234.02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商业用地,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 建 设 规 模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 (略) 顾村大型 (略) # 单元0308-02、0314-05地块项目的决定》(编号:沪宝规划资源许地〔2024〕54号)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