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吨调味面制品、500吨豆制品、1500吨油炸糕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榔梨 (略) 以南已建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元,购买长沙县榔梨 (略) 以南地块及空置厂房,建设年产*吨调味面制品、500吨豆制品、1500吨油炸糕点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8m2,建筑面积*m2,主要进行配粉和面、挤压膨化、冷却切割、调味搅拌、油炸、包装等工序,年产*吨调味面制品、500吨豆制品、1500吨油炸糕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浏阳河。 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车间粉尘、车间异味、车间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检验废气。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经20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车间油炸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限值要求,油烟中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车间粉尘、异味、未被收集的油烟、检验废气经经洁净车间净化系统(负离子除异味+过滤器除粉尘、油烟)处理后厂区内排放,其中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限值要求,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蜂窝)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表2排放限值;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管道接入洁净车间净化系统后一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包装机、封口机、搅拌机、天然气锅炉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垃圾桶中,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12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