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等四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宁县高桥镇等四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宁县高桥镇等四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宁县高桥镇、一渡水镇、马头桥镇及水庙镇 |
建设单位 | 新宁县城镇 (略) |
环境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73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1万元),在新宁县高桥镇等四镇建设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日污水处理设计规模2600m3/d,其中高桥镇污水处理厂500 m3/d,马头桥镇700m3/d ,一渡水镇900m3/d,水庙镇500m3/d;服务人口29500人,其中高桥镇5200人,马头桥镇8600人,一渡水镇11000人,水庙镇4700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只接纳生活污水、类似生活污水水质的工(企)业废水或集中畜禽养殖废水,后者需经预处理达标后才能接纳,且排入比例不得大于30%;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采用“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A/O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应设置截、排水沟与沉淀池,拦截场外雨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尘等。应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工地周边100%围挡、裸露黄土和物料堆放100%覆盖、车辆离场100%冲洗、渣土100%密闭运输、进出场道路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等。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临时隔声板、消声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音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及时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管线施工分段施工,随挖随填;绿化施工应与项目同步进行,及时补偿区域生态环境。 2、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 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应引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格栅池应加盖水泥板,调节池及处理池、污泥池应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以及加强绿化、夏季喷洒除臭剂(水庙镇污水处理厂还应采取各构筑物均密封并预留排气导管,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才能外排),H2S、NH3等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的二级标准。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及水下安装、绿化降噪以及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等措施(水庙镇污水处理厂各类泵、输送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还应单独设置隔声罩),各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污泥应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格栅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应用密闭的专用车辆运输。废紫外线灯管等危废应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和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56.64t/a、NH3-N:7.552t/a,其中高桥镇污水处理厂指标COD:10.8t/a、NH3-N:1.44t/a,马头桥镇污水处理厂指标COD:15.33t/a、NH3-N:2.044t/a,一渡水镇污水处理厂指标COD:19.71t/a、NH3-N:2.628t/a,水庙镇污水处理厂指标COD:10.8t/a、NH3-N:1.44t/a。 (6)、加强企业管理。应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应按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三、排污口设置。根据资料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相关规定,同意高桥镇污水处理厂将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水庙塘河,新建排污口坐标为(26°37′29.12″N,110°54′32.48″E);同意马头桥镇污水处理厂将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马头桥河,新建排污口坐标为(26°45′57.49″N,111°3′13.34″E);同意一渡水镇污水处理厂将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双江河,新建排污口坐标为(26°38′16.74″N,111°12′59.39″E);同意水庙镇污水处理厂将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新寨河,新建排污口坐标为(26°27′43.74″N,110°43′27.71″E)。外排废水类型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运行管理求: (1)、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水量监测,做到达标排放。 (2)、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设置观察窗口,并按规定设置标志牌。 (3)、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先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 、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污水处理工艺发生较大变动的,需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并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