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略) 年产*吨食品干燥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2日,安 (略)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 (略) 成立于2023年3月1日,主要从事食品干燥剂生产,现公司投资5000 (略) 桥头镇北工业园区,新建“年产*吨食品干燥剂项目”,租赁安徽 (略) 闲置厂房,设置干燥剂生产线,项目建设可为桥头镇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做配套。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产品为食品干燥剂;高效脱氧剂、硅胶吸附剂不在此次验收范围之内。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表1-1 环保手续情况表
文件名称 | 文号 |
《关于安 (略) 年产*吨食品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2023]39号 |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 *MA8Q3RK45G001Z |
《安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备案号*-2023-029-L |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5#、6#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2-1 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 实际建设内容 | 主要变动内容 | 变动原因 |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性质 |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食品干燥剂、硅胶吸附剂、高效脱氧剂 | 食品干燥剂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高效脱氧剂、硅胶吸附剂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 无 | 否 | |
规模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
地点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生产工艺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物料拆包密闭提升机中,由提升机将物料输送至搅拌机内,投料间密闭设置负压抽风,物料进入搅拌机内进行混合密闭搅拌 | 物料拆包直接进入雷蒙机进行磨粉 | 原料由海泡石、氧化钙、玉米淀粉、硅藻土减少至为单一的硅藻土,取消搅拌机搅拌,直接进行雷蒙机磨粉 | 无 | 无 | 否 |
磨粉后粉料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制粒机 | 磨粉后经人工投料制粒机 | 无 | 无 | 无 |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
环保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无 | 无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 无 | 否 | |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 无 | 否 | |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 无 | 否 | |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 无 | 否 | |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无 | / | 无 | 否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序号 | 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 |
1 | 5#厂房、6#厂房造粒投料、6#厂房筛分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高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风机风量8000m3/h。 |
2 | 5#厂房雷蒙机磨粉: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高15m排气筒 DA002排放,风机风量6000m3/h。 |
3 | 6#厂房烘干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烘干炉,废气密闭收集由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6排放,风机风量5000m3/h。 |
2、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桥头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门窗、加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
4、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t/a,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①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在磨粉、烘干、筛分、等工序会产生粉尘,根据工程分析,除尘器收集粉尘量约12t/a,全部回用于生产。
②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产生量约8t/a,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③废包装材料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1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5、危险废物
表3-1项目危险废物汇总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废类别 | 危废代码 | 产生量(t/a) | 处置单位 |
1 | 废机油 | HW08 | 900-214-08 | 0.5 | (略) 康城医疗 (略) |
2 | 废机油桶 | HW49 | 900-249-08 | 0.1 |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 (略)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 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 (略) 康城医疗 (略) 处置。
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综上,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 (略)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