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度养老机构(收住特困供养人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24.*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内容
从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养老机构中抽取95家,通过查阅账册凭证资料、询问特困供养人员、查询伙食费发放凭证、调取采购清单等方式,对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机构2021至2023年财政拨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查看是否存在挪用资金、克扣特困人员伙食费或生活供应品等问题,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日起15天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供应商申请资格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绩效评价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适用);
4.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适用);
5.相关文案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方案、供应商简介、过往业绩、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6.报价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必须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正本、副本分别装订;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申请文件递交日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 (略) (略) 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科( (略) (略) (略) 99号),
4.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有成功开展同类养老机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此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杜峰
联系电话: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