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前进路55号前座首层(自编之二)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海珠区前进路55号前座首层(自编之二)
- 挂牌价格:
*.00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35.0 ㎡
- 发布时间:
2024-09-09
- 租赁期限:
5 年
- 出租用途:
商业
-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9-09至2024-09-23)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 所在区域:海珠区
- 特 色:
一线街铺
- 免租期限:
- 联 系 人:梁生、刘生
- 联系方式:020-*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承租方资格
报名资格:
1、 (略) 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5、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6、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备案、证照、许可证等全部审批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应提前至少5日提出申请。承租方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7、办理相关证照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为承租方办理出租用途所需相关证照提供资料,所出具的资料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提交资料,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1、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自然人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出租条件
一、物业权属人: (略) (略)
二、产权用途为:市场。
三、招租单位: (略) (略)
四、物业地址:海珠区前进路55号前座首层(自编之二)。
五、招租物业建筑面积:35平方米。
六、物业用途:商业 。
七、招租价格:每平方米月租金*起。
八、租赁期限:5年 ,签订合 (略) (略) 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九、招租信息发布:于2024年9月9日在广州 (略) 发布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线上线下均需报名(节假日除外),线上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30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线下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截止日17:30时之前)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 (略) (略) (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6楼物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