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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2024)辽06执恢68号
本院将于2025年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2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锦 (略) 的 (略) (略) (略) 9号、11号(不动产权证号:#、面积21.62平方米)
当事人议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价幅度:1000元/次(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2025年1月15日17:00前)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咨询电话:辽宁 (略)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信息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本次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 (略) 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2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丹东分行,账号:#3263,联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后, (略) 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辽宁 (略) #
监督电话:0415-# 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0号
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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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