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设备(自卸车)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BG-CQAZF-SWZB-2023-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杭州上城区规划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杭州 (略) ,招标人为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自卸车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钱江新城单元JG1309-R/A/S-17地块常青拆迁安置房及西侧JG1309-G2/S2-20地块防护绿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工程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3.07公顷,其中安置房地块面积2.29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4.6,代征防护绿化面积0.78万平方米。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00㎡,其中1-6#住宅及配套楼73514.00㎡(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工业化装配式、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等),7#综合楼32000.00㎡(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混凝土核心筒、钢结构、幕墙、排水、中央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楼梯电梯前室及架空层等公区装修等),地下室三层(包含但不限于含给建筑、结构、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西侧防护绿化面积为7756.80㎡。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日9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11月0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7.2 递交地点: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铁建商城(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上城区秋涛路572号中铁城建项目部
联系人:张中华(技术)宋朋(商务)
电 话:* 1*
监督电话:(010)*
2023年10月21日
附表1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包件001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01 | 建筑垃圾(混合)清运 | 自卸车 | 立方 | 9600 | 300 |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略) 上城区秋涛路572号中铁城建项目部 | 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装运至场外消纳 |
2 | 建筑垃圾(纯建渣)清运 | 自卸车 | 立方 | 240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0万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 (略) 、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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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杭州钱江新城常青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招标文件设备种类 | |
招标编号 | CRUCGBJ-CQAZF-SWZB-2023-10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