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
通讯地址:海口市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 (略)
邮编: ***
| 临高县供水工程项目 |
| 临高 (略) " |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城镇、博厚镇、波莲镇、国营加来农场 |
| 海南 (略) |
| 取水工程:新建进水段长28m,闸室段长8.3m,涵管长 *** m,新建操作井一座,新建流量计井一座;项目近期(2020年)取水规模 *** ×104m3/d,远期(2030年)总取水量为 *** 万m3/d;输水工程:尧龙水 (略) 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2030年) *** ×104m3/d双管平行敷设,管线全长总计 *** km;分水 (略) 原水输水管线,按远期(2030年)5.0×104m3/d双管平行敷设,管长3.53 km。 |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取水点及输水管线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源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在 (略) 提出的各项要求后,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市政供水工程,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条中“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略) 用设备和采取的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
|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 *** 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的通知》(琼府办〔2016〕 (略) )中的附件1和附件2(海南省 *** 域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海南省 *** 域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本项目涉及 *** 域 (略) 分属于附件1中第3项-民生项目-饮水工程,及附件2中3.防洪调蓄Ⅱ类红线区-3民生工程-饮水工程,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管控要求。 |
| 本项目为原水输送工程,运营过程中几乎不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项目运营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运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生活废 (略) 理后做农肥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营运期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1.76m3/d, (略) 场区设置 (略) ,对生活污水定期抽取做农肥使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项目用电采用双电源供电,日常用电引自附近 (略) ,停电概率较低,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kg/d。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 (略) 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日常运营及取水枢纽机修过程中只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油漆等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3t/a,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具 (略) 理资质 (略) 理。 |
| 项目地块内主要植被为橡胶林、桉树林、次生灌丛、农作物等,分布不均匀且存在荒地裸露地表。植被类型简单,以人工植被占据主导地位。项目为管线工程, (略) 铺设,破坏地表植被面积相对较小,并且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覆土及植物补植,该部分生物量损失将会及时恢复。 |
| (1)根据《海南省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和《2018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 (略) 达标, (略) 在临高县区域属于达标区。(2)根据本次环评2020年4月(枯水期)、2020年10月(丰水期)和2021年3月(枯水期)的监测结果,尧龙水库各监测点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除了2020年10月丰水期的入库断面点位除铁超标外,各点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要求。(3)项目周边敏感点中的沧浪村、美塘村、头南村、博雅村、头车村、仙还村和龙来村的昼间噪声及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美台乡的昼间噪声及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 (略) 监测3个点位的因子中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情况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5)沧浪村、头车村和高城旧村三个点位的各项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兰罗村除了铜、镍和铬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外其他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
| 根据项目特点,施工期环境风险表现在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乱排对环境的污染风险,施工过程应做好相关防范;运营期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为输水管线破裂风险,应做好定期巡查维护,项目日常运营及取水枢纽机修过程中只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油漆等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具 (略) 理资质 (略) 理。 |
| 首次网络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