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邱澳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104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5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债权 | ||||
本金+利息 | *.16元 | |||||
挂牌价 | *.16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中小 (略) | |||||
转让方声明 | 1、标的物属于转让方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方现提供的标的物的有关权属证明和资料,是成交后拟移交给受让方的全部相关资料。标的转让条件及瑕疵和风险声明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 2、债权转让方披露已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确保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关系涵盖债务人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各竞买人需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情况及其抵、质押资产现状自行组织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独立进行商业判断,承担债权权利实现的全部成本和风险。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转让方与 (略) (以下简称“邱澳商贸”)于2022年3月28日签订编号为2022年委保字第008号《委托担保合同》,转让方就邱澳商贸向 (略) 昌江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昌江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海南银行昌江支行实际向邱澳商贸放款47万元。 邱澳商贸就前述债务向转让方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为: (一)邱海峰、关燕、邱仁宸、陈海建、海南金峰房 (略) (以下简称“ (略) ”)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邱海峰、关燕提供 (略) 金盘工业开发区面积为2720.77㎡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证号:琼(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抵押评估价值4771.96万元】向转让方提供抵押反担保。该抵押已办理他项权登记。 (三)邱海峰提供 (略) 60%股权、邱小 (略) 40%股权为转让方提供质押反担保,并已办理质押登记。 二、转让方于2023年3月15日收悉 (略) 昌江支行关于 (略) 《代偿支付通知书》,根据银行与转让方签订编号为 A[昌江普惠保]字[2022]年[*]号《保证合同》的约定,转让方为借款人 (略) 在银行申请的人民币***万元整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编号为A[昌江普惠流]字[2022]年[*]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借款人 (略) 上述贷款中本金、利息已逾期,根据合同约定,转让方履行代偿义务。具体代偿如下:截至2023 年3 月 16 日,借款人 (略) 到期所欠本金人民币*.69元,利息及相应罚息人民币4255.94元。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7:00止 | |||||
保证金的缴纳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意向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 |||||
特别提示 | 1、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标的,视为同意转让协议条款内容。成交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按成交价格、时间签订该协议。 2、竞买人对转让标的物的竞价转让条件、要求及标的物的现状(包含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所提供的转让标的物的全部资料)已充分知悉和认可。 3、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物完成权属变更、权利变更和接管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存在的风险及可能被要求交纳或补交各类款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瑕疵,并完全接受因此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 (略) 中小 (略) 联系。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7楼702-704房。 | |||||
交易方式 及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程序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竞价阶梯(元) |
海南邱澳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挂牌转让 | 2023年4月20日 | 2023年5月6日9:30 | 120 | 5000 |
附件下载 | ||||
标的咨询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