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2022年1-11月51项民生实事
工程落实情况
根据《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黎府办字〔2022〕9号)文件精神,我县2022年继续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8个方面实施51项民生实施工程,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1-11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32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6.88%。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
2.支持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我县今年有47名定向毕业生毕业分配,且与47名定向师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高校毕业后返黎就业。 (略) 招(含特岗)招收大学生52名,加大免费师范生的签订,且与一名考 (略) 校的黎川籍高中毕业生签署协议,毕业后返黎就业。极力推进黎川籍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已引进两名研究生。
3.实施就业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略) 社保中心工作要求,我县已于今年8月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99.99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138.71元。
8.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2022年11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完成,人均基础养老金上调19元,达到162元,在11月请款到位,12月进行拨付。全面落实政府代缴,共为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重点困难群体代缴9366人合计90.06万元。
9.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我县社保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1-11月工伤保险待遇已发放537万元。
10.完善失业保险政策。110.12万元,已发放92家企业稳岗返还107.81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人次9000元。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1.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我县根据国家标准,严格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抚恤和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到抚恤对象手中。2022年1月-11月,我局发放抚恤补助,一共8630人次,444.0444万元。
12.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对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22年1-11月,共发出企业军转干部(2人)生活补贴4.79万元,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3人)生活补助7.3万元,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53人)生活补助51.49万元,涉军人员以及德胜企业科级及科级以下退休干部(建厂老工人,退休工人技师)150.9万元。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尚未下发提标文件。
1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 (略) 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2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达到530元,全年城镇低保1726人,城市低保提高到825元(常补),共计发放资金1221.78万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60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400元,农村低保9349人,农村低保提高到600元(常补,A档),1-11月,共计发放4507.89万元。
14.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我县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080元。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110元,达到每人每月78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080元。城乡特困670人,发放供养金695.89万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城乡特困护理670人,1-11月份共发放特困护理费142.24万元。
15.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根据抚人社字【2022】38号文件在2022年9月已进行提标,2022年1-11月发放大集体生活补助17.42万元,知青生活补助139.33万元。
16.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区域性站内照料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功能,县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功能,提升区域性照料服务水平,将托养在外的受助人员接回到站内照料,目前全县共有8人救助站内照料。
17.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2022年度残疾人两补及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情况。一是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向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向城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11月发放残疾人两补56428人次,357.138万元(其中护理补贴15691人次,100.16万元;生活补贴40737人次,256.978万元)。二是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按600元/月.人的标准向居家照顾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补贴,按1200元/月.人的标准向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补贴,2022年1-11月共发放669人次,41.78万元。
18.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669人次,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91.32万元。机构供养1600元/人/月;分散供养1200元/人/月。8-10月份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物价补贴共195人次,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0.4638万元。
19.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 55 周岁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发放奖励金。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特别扶助。2022年奖励扶助669人,按12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奖励金80.28万元;特别扶助111人,按49-59周岁,5400元/人/年;60周岁以上,696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奖励金64.716万元;以上资金5月份已通过一卡通发放。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文件精神,我县对今年特别扶助对象111人进行了调标测算,需补发资金14.72万元,10月份已通过新一卡通系统发放。
20.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急难愁盼”问题。为22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购买爱心保险,共计1538人,保费7.268万元;健康关爱——每年的重阳节组织医护人员为留守望老人开展义诊活动;不断增强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县共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设在黎川文化一条街---油画创意产业园内,有实践所16个、实践站135个,实现了县、乡、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全覆盖,并建立了237支志愿服务队,打造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志愿服务项目600余个。1-11月,我县开展“亲情连线”“童伴之家”“我们的节日· 重阳节”“我们的节日· 儿童节”等各类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老人活动1900余次,开展心理援助专业志愿者培训二次。
2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共有1所县级社 (略) (公建民营),7 (略) (下半年合并了两家),1家民办养老机构,全县养老机构共设置床位1001张,入住老人403名。目前,县社 (略) 以及日峰、洵口、龙安、湖坊、德 (略) 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宏 (略) 主体工程已竣工,预计2022年底投入使用;今年分别开工2个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黎川 (略) 、磨市社区邻里中心 (略) ,其中: (略) 已开始施工,投资约4259.11万元,规划用地面积7.22亩,总建筑面积11600㎡。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磨市社区邻里中心 (略) 已投入使用,,投资约320万元,建筑面积为1530平方米,护理型床位27,目前入住老人14人。积极推进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目前近30位社会老人入住。同时,上半年为9家乡(镇) (略) 为老人房间安装共144台空调,资金共投入25.26万元。此外,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安排资金138万元,对 (略) “公建民营”我县社 (略) 提升改造。2022年初发放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共20.43万元。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22.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发放津贴。2022年为三类老年人统保1份意外伤害险,一类:60-69周岁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182人,二类:60-69周岁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383人,三类: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21102人,合计21667人,共支出13万元。
23.建立婴幼儿入托补贴制度。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财政按照实际收托数、月数和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婴幼儿入托保育费补助。目前 (略) 卫健委《关 (略) 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还没有可执行的相关文件出台,当地政府还未出台普惠指导价,工作正在协调沟通中。
24.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黎川县进一步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严格落实遗体火化“五项减免”惠民措施,着力提升办事效率,落实群众“只跑一次”实现火化费殡仪馆直接核免,支付惠民殡葬遗体火化1-11月份共发放补贴资金188.1万元,遗体火化1123具。常态化开展文明办丧治理,落实丧事办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
25.改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截止目前,我县无一人因收费问题影响救治的情况。
2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统筹提高30元,达到61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35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人,县级财政按筹资标准补助资金已拨付572.91万元,县级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补助资金已拨付101.82万元已全部到位。
27.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为20.52万人,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368.2万元,省级提前下达资金262万元,县级部门预算100万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
28、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施智慧医保“村村通”工程, 为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医保经办服务终端,推动实现医保即时结算和实时监测。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试点。全县所有的87家公立卫健室均已接通医保内网,安装了医保刷卡机,各乡村参保居民就医实现即时结算报销,并对各卫健室的诊疗实行智能监控。
29.实施医养结合工程。推动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按照每张床位 2万元标准支持养老床位建设。目前止, (略) 设置安宁疗护病床4张,已申请示范性安宁疗护病床2张;德胜 (略) 设置医养结合床位25张。省级下达专项资金21万,县级财政配套49万,共70万元为保障项目实施据实结算。
30.为困难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服务 。2022年上级安排任务数2000人/年的指标完成任务数。项目实施收费标准按宫颈癌49元/人,乳腺癌79元/人,应收费25.6万元,其中县级按40%配套项目资金10.24万元;另外贫困户妇女两癌筛查300人/年的指标也已完成。截止11月份,我县已完成2000名农村妇女及200名城镇贫困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
31.提供免费婚检和困难家庭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持续推进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巩固婚检和婚登机构紧邻设置、婚育“一站式”服务。凡夫妻 (略) 户籍的困难家庭孕妇,可享受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服务。截止11月止,我县免费婚检728对,无创产有基因检测3例孕妇。
32.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全县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行政服务中心、风景旅游区、校区、社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4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对设备投放点的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截至11月份培训应急救护员560人,开展救护知识培训6000人次。
33.关注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2022年结合健康黎川行专项行动,职能股室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爱眼日宣传讲座,并要求将 0-6 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托幼机构儿童集中组织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免费视力检查。
34.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采取“政府出钱、大学出力、农民受益”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新招收和培养 9名农民大学生。 截止目前,已对9名一村一名大学生进行资料认定审核, (略) 审核后进行报名入学。
35.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黎川县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近几年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现大突破,2022年秋季,实际招生796人,在校生1889人,现开设8个专业,分别是油画、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修、陶瓷设计、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火电集控、美容美体、工业机器人及普职融通,其中油画 (略) 骨干示范专业。
36.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试行)》,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常态化督查,把学校课后服务纳入过程督导和综合评估范畴。增强执法队*,增强执法观念,完善执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从严从快查处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今年暑期多次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管,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等安全隐患。
37.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第三幼儿园及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预计11月1日开园,8月20日左右发布招生公告。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20个。科学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 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拓展优质资源。市中心城区新增10所以上公 办幼儿园, (略)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8%,普惠性幼儿园 在园幼儿占比达8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3%。第三幼儿园及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预计11月1日开园,8月20日左右发布招生公告。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20个。
38.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黎川县图书馆1个、分馆11个,实现了所有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服务免费注册、免费上网、免费查询、免费借阅、通借通还;黎川县文化馆1个、分馆5个,基本实现线上公共文化数字化培训与浏览,投入近10万元采购设备。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共64个;县里平台基本配置:3个乡镇应急平台、29个行政村应急平台、166个中端建设、安置了498个户外型高音喇叭。共完成文体活动100余场;文化馆完成了县级送戏下乡30场,市级送戏下乡15场;电影公司完成送电影下乡900余场。
六、住房保障
39.加强住房保障建设。2022年我县无上级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新建任务。2022年1—11月,住房保障中心对没有住房的城镇困难群众444户共883人,发放租赁补贴*元。稳步跟进棚改历史遗留问题,已协调解决了宝德日峰商业街3户拆迁遗留问题,其它户遗留问题在跟进中;加大协调解决孔庙棚户区安置户历史遗留问题力度,通过货币补偿方式解决了1户产权置换户遗留问题;落实解决了黎河大道拆迁户办证的多年历史遗留问题;1-11月共发放产权置换过渡费*元。积极做好“赣邻通”推广工作,截止目前,有登 (略) 有14家,管理覆盖30个住宅小区, (略) 28个小区已入驻“赣邻通”平台,入驻率达93%, (略) 县区第二 。持续对县城老城区、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聚德花苑、新城小区)等几处出现白蚁虫害的房屋进行灭治工作,收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40.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聚德花苑二区已完成外立面、屋面、雨污管网、路灯及绿化等改造;部分防盗网拆装已完成;非机动车充电桩、小区大门及门卫室改造已完成;邮政宿舍已完成外立面、屋面及雨污管网等改造,防盗网拆装已完成,剩余沥青路铺装正在施工;金穗小区已完成外立面改造,部分防盗网拆装已完成、雨污管网及绿化改造已完成剩余沥青路面正在施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规划方案、测绘、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目前正在进行预算评审工作。
七、乡村振兴及脱贫地区发展
4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新农村建设进展,全县共计75个新农村建设点( (略) 建 (略) 县自建点), (略) 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合计1870万元, (略) 级财政资金55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2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93万元,三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截止目前,已经对各乡镇所报新农村建设点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庄进行实地调研走访,确定对34个行政村61个自然村庄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创建湖坊乡、樟溪乡、社苹乡美丽宜居乡镇,创建日峰镇燎源村里局、陈家、喻家、潭溪乡河塘村河塘等10个美丽宜居村庄,各乡镇新农村建设点正在抓紧时间完成建设工程量及环境整治等扫尾工作。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一是以点带面,因户施“厕”。按照“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的原则,积极打造“厕所革命”样板,利用县自有资金150万元,统筹全县15个乡镇,因地制宜,建设改厕示范点,以典型示范带动整村整乡实施。今年以来,全县整改户厕810户,建成集中收集污水处理设施4座。二是以学促改,凝聚队*。成立县、乡两级工作专班,针对农村户厕摸排、问题整改和系统录入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督查,确保全县有一支专业的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摸排整治队*,每个乡镇有一名技术人员,每个村有1个改厕明白人。制定印发了《农村“厕所革命”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开展了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工作,共计2300人次参加,确保各乡(镇)、各村改厕明白人对改厕业务知识清楚明白。截止目前我县已组织县工作专班分组督查指导6次,各乡镇交叉互学3次,各督查组平时入村调研指导50余次。三是以宣为导,强抓落实。充分利用大小广播、村公开栏、标语、微信群等传播媒介,面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发挥镇、村、组三级干部主观能动性,坚持上门讲政策,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截至目前,已开展走村入户宣传2000余次、发放宣传倡议书2700多份,张贴公告108张。
42.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根据赣农规计字[2021]41号文件要求,黎川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面积6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1.8亿元,建设地点涉及14个乡镇49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22年12月~2023年3月,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粮食产能660万公斤以上。项目于9月5日启动勘测设计,10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10月29日初步设 (略) 级评审,11月21日完成工程预算评审,11月25日完成项目公开招标挂网,预计12月下旬可全面开工。
4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制定了《黎川县衔接过渡期间产业就业帮扶实施方案》,明确了过渡期内产业就业政策,继续安排产业增收激励法、就业奖补、交通奖补等政策,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二是制定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及时响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简化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将监测对象从申请到识别纳入控制在15天以内。三是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制定了《黎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后续扶持相关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黎财农[2022]3号),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拨付、资金绩效、公示公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2022年度各级衔接资金共计5341.7万元,已全部批复到具体项目。
44.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黎川县社苹乡下湾桥危桥重建工程,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桥长17.02米,桥面宽度7米。上部结构为1孔10m现浇钢筋混土简支实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基础厚2m。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另一座桥,熊村镇洙岩大桥危桥重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便桥施工,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45.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为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民政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健康平稳发展,我县开展了水稻保险、水稻制种保险、林木保险、油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中药材保险、农房保险、油茶保险、烟叶、胭脂柚等数十个各保险品种,稳步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发展,1-11月已完成总保额2465.79万元,下一步将推进蔬菜大棚保险、肉牛养殖、淡水养殖等新的险种,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承保面,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承保面。
46.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积极推动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2.9亿元,预计在2023年12月底完成。目前该项目进入第三方评审阶段。
八、群众生产生活
47. (略)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持续扩大公共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截至目前,南北面改造基本完成,地下停车场地上建筑部分已经封顶,正在砌墙,人民新路沿街地下室已完成,正在进行3层楼板钢筋施工,下步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48.开展交通问题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标电动车登记管理,于2022年11月累计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管理共计2.6万余辆。开展辖区路面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国道G322、省S212线路及县乡道路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16起。
49.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我县生活垃圾自动分拣压缩及中转站正在施工预计今年12月份投入使用现已经开始地基建设;拟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站、采购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日处理量约20吨,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该项目拟于2023年实施。结合创造国家级卫生县城 (略) 场进行升级改造还未开工。
50.支 (略) 场建设提升。积 (略) 场改造工作,大力贯 (略) 场改造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我县最 (略) 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的总目标是14个。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让每个基础设施项目都成为典范工程。截止目前, (略) 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显著,已改造升级 (略) 场,极大的 (略) 场的软、硬件水平,改善了县乡居民日常购物环境,目前还有4 (略) 场还在计划改造提升当中,县城区 (略) 场正在改造中,德胜镇正在准 (略) 场的相关手续。我们将持续发力增后劲,分阶段分批 (略) 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
51. 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春节”、“两会”、“护校行动”、“中高考”、校园及其周边等专项检查,学校食堂28家次、餐饮单位90余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0份。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养老反诈等专项行动,对我县生产流通领域经营户进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800余户,其中保健品经营户55户,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使用海报、横幅、LED屏等宣传200次;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企业54家,检查特种设备209台(套),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展板2个,横幅3条,发送安全短信12000余条。做好药品监管。开展药品、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新冠病毒疫苗通领域监督检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打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查工作,积极完成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上报及药品抽检工作。2022年至今共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60余家次,疾控机构10家次,预防接种单位42家次、医疗机构40余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0余家次,完成西药抽检4个批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21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9例。农产品等已完成定量检测600批次,定性检测3700批次,104家农业企业已纳入县级监管对象,各级监管员已对监管对象开展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