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安区三十铺镇栖凤社区三东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金安区三十铺镇栖凤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三政〔2024〕127号)及《栖凤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栖凤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同意据此开展栖凤 (略) 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项目代码:2406-*-04-05-*。
三、建设地点: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
四、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对栖凤 (略) 进行改造, (略) 段 (略) 、 (略) ,全长约600m,道 (略) 支路,设计行车时速为30km/h,为沥 (略) 面。主要改造内容为对 (略) 面“白改黑” (略) 拓宽,配套建设人行道、 (略) 、路灯、强弱电和安全设施等交通工程。
五、原则同意初步 (略) 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等设计内容,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内容。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59.*元,其中建安费为498.*元,工程其他费用33.*元,工程预备费26.*元。资金来源为争取项目资金和乡镇自筹。
请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好概算投资。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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