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南公交有限公司粤L59052等30辆公交车报废处置 | 项目编号: | (略)L-(略) |
组织方: | 广东中正国标 (略) | 公告编号: | 惠州 (略) (告)字〔2024〕0186号 |
出租方: | (略) (略) | 底价(万元): | 118.(略)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35.(略) | 竞价幅度(万元): | 0.(略)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11-06 00:00: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06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4-11-06 00:0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6 00:00:00 |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温馨提示: |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可参与项目)→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如涉及)→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9、领取《交易鉴证》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受让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基本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 | (略) (略) (略) 83号智勤大厦23层2301、2302、2303、2310、2311、2312、2313、2314 | 法定代表人 | 李伟军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7XU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转让方 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南公交有限公司粤L59052等30辆公交车报废处置 | 转让底价(万元) | 118 | 最低加价幅度(元) | (略) | 挂牌日期 | 请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 挂牌截止时间 | 请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 (略) | (略) | (略) 运行机构 | 广东中正国标 (略) | 资产概述: 本项目打包转让不拆分,其中含有①20辆宇通牌ZK6105CHEVPG41型混合动力客车、②10辆比亚迪牌BYD6100LLEV型纯电客车。车辆将在2024年12月停运,车辆情况详见附件明细表。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名称 | 详见附件明细表 | 计量单位 | 辆 | 规格型号 | 详见附件明细表 | 数量 | 30 | 其他说明 | 详见附件明细表 | 三、受让资格及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略) 上报名、报价、竞价。 2、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4、报名联系方式:0752-(略)/邱先生,账号注册及系统操作联系方式:(略)。(备注: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5、报名时间:请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受让 (略) (http://**)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参与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 | 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竞价保证金 | 1、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期(信息公告期内)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中正国标 (略) 账 号:(略)318 开 户 行: (略) 惠州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 (略) 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 尽职调查 |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请联系交易机构获取)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网络竞价须知 | 1、各意向受让方应详细查阅【网络竞价须知】(详见本转让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受让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知悉上述【网络竞价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报名手续后,应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 竞价要求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完成报名登记以及递交保证金后,及时联系交易机构获取报价资格。 2、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 竞价规则 |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转让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意向受让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如意向受让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 (略) 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 受让须知 |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前办理完毕报名登记以及保证金递交、报价手续,意向受让方在转让信息公告期内在交易系统报名登记并递交保证金、报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底价含增值税。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报名的意向受让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成新度和功能等情况等,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报名期内)预约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间工作日内联系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752-(略))。 3、本次转让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按项目成交金额的2%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广东中正国标 (略) 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受让方须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政策,如成交后受让方无法按照标的所在地机动车报废管理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等相关手续的,受让方须承自行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次转让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车辆停放、装运、拖车、过磅、清场费用以及履行交易合同约定行为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标的拆卸、清运、 (略) 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 (略) 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应于收到广东中正国标 (略) 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公告确认的合同范本内容、格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 (略) 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统一划转。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或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 (略) 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9、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附件明细表。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受让方必须保证标的资产交割交接后五天内完成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等相关手续,并保证《机动车注销证明》登记日期达到车龄8年及以上的报废要求(10辆比亚迪牌BYD6100LLEV型公交车的报废注销登记日期2024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31日;20辆宇通牌ZK6105CHEVPG41型公交车的报废注销登记日期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 4、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动力电池回收完成后向国家 (略) 上传信息,完成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 5、受让方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的车辆报废及注销等相关手续,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动力电池溯源报告》。 6.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五、成交手续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 (略) 将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略)。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3、受让方须在广东中正国标 (略) 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服务费结算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中正国标 (略) 账 号:(略)0153 开 户 行: (略) 惠州瑞峰支行 六、转让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 (略) 提交受让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交易机构对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竞买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由转让方和该竞买方按照交易机构的通知,并按挂牌价与该竞得人报价孰高原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交易机构出具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权益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受让方一旦决定参加受让活动的,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转让标的的一切瑕疵及买受风险。与本次交易活动有关的所有直接或间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公告事项带来的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公告事项)导致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风险,转让方、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受让报名。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联系方式 (略) (交易机构) (略) 运行机构:广东中正国标 (略)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略) 邮箱:*@*26.com 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略) 网址:http://** (略) 系统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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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书(含网络竞价须知).doc
7.资产交易合同(惠南公司合同范本).pdf
10.惠州市惠南公交有限公司粤L59052等30辆公交车报废处置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