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凡口铅锌矿资源整合Ⅰ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 (略) 中金岭南 (略) 凡口铅锌矿凡口铅锌矿资源整合I期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 (略) 中金岭南 (略) 凡口铅锌矿凡口铅锌矿资源整合I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变更,将与原有的开采矿种铅矿、锌矿、银矿、黄铁矿变更为铅矿、锌矿、银矿、黄铁矿、回填用土石料矿;整合资源规模为153万吨/年(包含本项目狮岭东矿段30万吨/年的采矿规模)。地下开采的开采方法、设备设施采用现有工程的盘区机械化上向分层充填法、普通上向分层充填法、大直径深孔采矿法及相关设备设施;同时对矿区的尾矿进行处理,台阶式开采工艺,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依次延伸。采剥工作主要包括穿孔、爆破、装载及辅助作业等作业,并购置孔径165mm潜孔钻机、自卸汽车、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液压挖掘机等主要设备及公辅系统的配套设施。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295.1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61.20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511.38吨、水消耗量不高于73.04万吨;项目地下开采单位矿石基准(可比)综合能耗指标不高于2.18千克标准煤/吨矿、处理尾矿单位矿石基准(可比)综合能耗指标不高于1.07千克标准煤/吨矿。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请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