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4年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平罗天河湾自治区重要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1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平罗天河湾自治区重要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6-*-64-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解决宁夏平罗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问题,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更好地保护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对恢复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完整性和维持湿地水资源平衡、发挥湿地生态环境调节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总面积*.1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管护、湿地修复、湿地宣教、湿地监测等,其中:
1.湿地管护:湿 (略) 维修4800㎡;新建防护围栏700m;安装大门3个;聘用湿地管护人员665人次。
2.湿地修复:水系清淤疏浚*m3;水生植物种植2076㎡;鸟类栖息地营建疏浚1899m3,新建节制闸1座。
3.湿地宣教:制作宣传T裇、纸杯等宣传品共计*个。
4.湿地监测:购置球型摄像机3台, (略) 桥发射端4台,风力发电机(包括电池地埋箱)3套,太阳能板(包括太阳能电池、太阳能控制器、正弦波逆变器)3台,监控客户端2台等设备。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104.*元,其他费用5.*元。
资金来源: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