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银 (略) 包头分公司 | 年产4万吨金属硅粉颗粒生产线扩建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 (略) 环科 (略) | 项目租用内 (略) 现有厂房,办公区租用已建成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191㎡,建设4条硅块破碎生产线及一条包装生产线,主要包括硅块破碎、筛分装置及配套相应的辅助设施、项目的原料库及成品库采用地面划线划分出区域作为原料库及成品库。 | 1.废气:项目4条金属硅粉颗粒生产线完全相同,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包头 (略) ( (略) 西郊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提升机、摇摆筛、包装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吨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内蒙古中油 (略) | 年产20万吨螺旋钢管生产及螺旋钢管保温防腐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 内蒙古嘉璨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0亩,新建3座生产车间(内设4条螺旋钢管生产线、3条防腐管生产线和3条保温管生产线)、办公楼、职工生活楼、库房等及配套的辅助设施。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钢管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钢管切割粉尘集气罩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内抛丸机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外抛丸机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坡口打磨粉尘经移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入车间;静电喷涂废气颗粒物经二级回收装置回收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抽吸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保温发泡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抽吸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逸散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包头 (略) ( (略) 西郊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焊渣、切割除尘灰、焊接除尘灰、抛丸除尘灰、坡口打磨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静电喷涂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发泡固化废料定期由厂家回收;原料包装袋、箱定期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和废黑白料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