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水许可〔2024〕2号
(略) 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中建·光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中建 (略) :
你单位提交的中建·光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6-*-04-05-*)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9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9.2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21.1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8.06万元。在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7.75万元,监测措施18.23万元,临时措施11.15万元,独立费用7.86万元,基本预备费3.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7万元(97703.2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中建·光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隆湖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工程名称 | 中建·光年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9788 m2,总建筑面积*.02m2,由Q20-6-3/05地块和Q20-4-3/06地块组成。两个地块由多栋住宅、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组成,住宅由T4及T6两个户型组成。 | 总投资(万元) | * | |||||||||||||||||||
土建投资(万元) | 55523 | |||||||||||||||||||||
动工时间 | 2023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6.98 | 永久占地(hm2) | 6.98 | 临时占地(hm2) |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1.03 | 12.64 | / | 38.3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斜坡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9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173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86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不计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Q20-4-3/06地块 | 主体:雨水管网(DN600)274m,雨水管网(DN500)151m,雨水管网(DN400)90m,雨水管网(DN300)964m,透水砖924m2。 新增:土地整治1.74hm2。 | 主体:架空绿化5516m2,实体绿化7451m2。 | 主体:车辆清洗站1座,临时排水沟318m;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380m,彩条布覆盖8000m2。 | ||||||||||||||||||
Q20-6-3/05地块 | 主体:雨水管网(DN500)154m,雨水管网(DN400)42m,雨水管网(DN300)755m,透水砖742m2。 新增:土地整治1.08hm2。 | 主体:架空绿化3504m2,实体绿化4473m2。 | 主体:车辆清洗站1座,临时排水沟120m。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彩条布覆盖5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95.58,新增:17.75 | 主体:319.50 | 主体:6.09,新增:11.1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89.23 | 独立费用(万元) | 7.86 | |||||||||||||||||||
基本预备费(万元) | 3.30 | 监测费(万元) | 18.23 | 补偿费(万元) | 9.77万元(97703.20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中建 (略) | |||||||||||||||||||
企业信用代码 | *27G | 企业信用代码 | *MA60EC6H4G | |||||||||||||||||||
法定代表人 | 代数 | 法定代表人 | 龚一龙 | |||||||||||||||||||
地址 | (略) 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地址 |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王家坝路中建·瑜和城营销中心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桃涛/135*****879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浩/136*****38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 |
附件2
中建·光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27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中建·光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重庆中建 (略) 、方案编制单位重庆隆湖 (略) 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同志任组长,聂兵、何兮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办水保〔2023〕17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于2024年1 月10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98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 (略)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规划用地为鱼洞Q分区Q20-4-3/06和Q20-6-3/05两个地块。项目区东侧为保利云禧小区,南侧为中建悦和城,西侧为渝南大道、体育文化公园,北侧为联发玺悦,鸡天路贯穿Q20-4-3/06地块。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98hm2(其中Q20-4-3/06地块4.32hm2,Q20-6-3/05地块2.66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02m2,由多栋住宅、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及地下车库组成。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约3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555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51.03万m3,回填土石方12.64万m3,弃方38.39万m3,弃方将运至龙洲湾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综合运距约5km。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362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6.98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0.66hm2。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173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305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868t。计算结果表明,施工期为重点预防时段,Q20-4-3/06地块工程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项目主体工程防治区1个一级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主体工程防治区
(1)Q20-4-3/06地块
主体工程已在地块西北侧进出口处布设车辆清洗站,在地块南侧生产生活区内部布设临时排水沟。场平以及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对长期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道路管网施工过程中,沿场内道路及建筑物周边修建雨水管网;管网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于管网两侧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对施工生活生产区、道路、绿化等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后期,对绿化区域实施绿化,在广场处进行透水砖的铺设。
(2)Q20-6-3/05地块
南侧及东侧边坡主体工程已进行混凝土喷播防护,并在西南角进出口处布设了1座车辆清洗站,南侧已布设临时排水沟。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表进行彩条布覆盖;道路管网施工过程中,沿场内道路及建筑物周边修建雨水管网;管网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于管网两侧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对施工生活生产区、道路、绿化等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后期,对绿化区域实施绿化,在广场区域进行透水砖的铺设。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89.2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21.1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8.06万元。在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7.75万元,监测措施18.23万元,临时措施11.15万元,独立费用7.86万元,基本预备费3.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7万元(97703.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