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280吨塑料制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城阳 (略) 61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城阳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投资(略)元租赁现有的1座1F生产车间、1座2F宿舍楼、1座1F办公室,总建筑面积约394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塑料制品280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密闭设置,吹膜废气、注塑废气分别经吹膜机上方和注塑 (略) 设置的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支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略)烯腈、苯(略)烯、(略)二烯、酚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酚类、(略)烯腈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略)烯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VOCs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苯(略)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酚类、(略)烯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 (略)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中的2类 (略) 标准要求,西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 (略) 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略))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197号 | |
邮政编码: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