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行政审批局
准予 (略) 换证的公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申请换领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换发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现予公示。
修改内容为:
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08月07日至2028年08月06日止。
2024年08月07日
易县行政审批局
准予 (略) 换证的公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申请换领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换发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现予公示。
修改内容为:
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08月07日至2028年08月06日止。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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