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美安居 (略)
债权申报通知书
(略) 美安居 (略) 债权人: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4日裁 (略) 美安居 (略) 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后裁定 (略) (略) (略) 审理。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3日 (略) 通律师事 (略) 美安居 (略) 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年元月22日前向管理人以书面方式申报债权,口头或电话申报无效。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须知
1、申报债权的范围
1. (略)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申报债权。
1.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1.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1.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1.5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1.6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2024年10月24日。
1.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2、申报债权需提供资料
2.1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债权人账户信息确认书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由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填写过程中如有涂改应 (略) 加申报人公章或按指印。
2.2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同时提交债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受托人为债权人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的,仍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2.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请予以说明。
2.4债权人在提交债权申报文件时请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对于债权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如需查验原件请积极配合,否则将可能影响债权申报进程。
2.5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发货凭证、付款证明、判决书及仲裁文书等;
②各类票据、转款单、汇款单、对账单、验收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③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
④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
⑤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者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划扣转账凭证、公证书等);
⑥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如催款、催收通知书等;
⑦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债权申报表填写说明
3.1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人为法人的,完整填写已经工商登记的最新名称;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按照公安机关制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姓名准确填写。
3.2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按照公安机关制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显示号码如实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证件代码填写,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该营业执照即可。
3.3申报时间:以正式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日期为准。
3.4申报联系人:填写债权人本人或经书面授权代理人姓名。
3.5联系电话:填写申报联系人电话,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及固定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存在多个情况下,需要标注主叫号码(手机号码),便于接收短信息。
3.6债权人确认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债权人或代理人的收件地址、邮编和收件人姓名应准确完整,收件地址应当为收件人的办事机构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地址,以免因不能及时 (略) 或管理人寄送的法律文书而产生不利后果。
3.7申报债权总额、本金、利息及债权发生时间:申报债权总额栏应填写申报债权的本息合计总额;本金债权有司法机关或公证机构的生效司法裁判文书(包括生效的调解书)或公证文书的,以该文书确认的本金填写,无裁判或公证文书的,依双方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本金数额如实填写;利息债权,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时(2024年10月24日),有司法机关或公证机构的生效司法裁判文书(包括生效的调解书)或公证文书的,以该文书确认的利息填写;无裁判或公证文书的,有合同的,依照双方所签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的利息保护幅度,结合财务对账结果如实填写,并附利息计算清单;债权发生时间,以债权债务关系实际发生时间填写。上述事项均应如实填写,未填写的,视为自行放弃申报权利。
3.8财产担保情况、担保标的、担保物价值与担保发生时间:无财产担保的,直接填写“无”;有财产担保的,根据担保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所载信息,准确填写担保物名称、提供担保时担保物的评估价值及担保发生时间。
3.9债权申报事实和理由:简要写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过程,并完整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有特殊事项的应当附书面情况说明。
3.10其他情况:根据自身债权实际情况按需填写。
3.11申报多笔债权的要求:债权人同时申报多笔债权的,同类债权应合并填写债权申报表,不同类债权请分开填写债权申报表。如有财产担保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请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
3.12存在多个代理人情况下,请标注固定联系人员。
3.13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黑、炭素墨水或中性油笔,不得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
3.14文件清单:债权人应详细列明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书、证据名称、是否为原件、页码等信息。
3.15开户银行及账号:应当填写债权人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填写代理人或第三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向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书面委托收款手续的,自受偿或分配款项到达该账户之日起,视为债权人已经受领前述款项。债权人以未收到前述款项为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管理人不予受理。
3.16债权人盖章:债权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单位或组织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摁手印。
3.17提交人签字:债权人本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填写申报人姓名,并签字摁印确认;若为代理人申报债权,应填写代理人姓名,并签字摁印确认。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10时 (略) (略) 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债权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管理人接受邮寄申报(建议)或现场申报。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161号世豪广场龙源商务三楼;邮政编码:(略);联系人:张松云、董葆宁,联系电话:(略)、(略)。
请在邮寄单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另行确定时间通知前往 (略) 核对证据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管理人不予确认申报债权。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特别提示
1.本通知书只 (略) 美安居 (略) 债权人。
2.本通知书只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通知书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3.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 (略) 追究其法律责任。
(略) 美安居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