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24号)《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推进2022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利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明农办[202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水产品药残快检1.*元,全部用于55个水产品抽检费用,包括样品费、实验室材料费、下乡取样费等;渔业标准制定补助*元,其中*元用于水产品实验室设备、渔业技术宣传和下乡费用,另*元安排各乡镇协助水产品药残快检业务经费(溪口、里心、黄坊畜牧水产站4000元,其他乡镇各3000元)。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若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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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