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工程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3〕360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工程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3.采伐面积:3.072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
5.采伐树种:杨树、柠条;
6.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清水河县南壕赖林场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清水河县南壕赖林场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5月24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064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5月16日
清水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工程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3〕360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工程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3.采伐面积:3.072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
5.采伐树种:杨树、柠条;
6.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清水河县南壕赖林场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清水河县南壕赖林场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5月24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064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