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略) 乌尔禾一三七团天然沥青矿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乌尔禾一三七团天然沥青矿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新 (略) 乌尔禾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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