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省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基础设施设备运维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641.136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略) /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
公示期限 | 2022-09-16 至 2022-09-23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贾玲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先生/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华区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海南省财政厅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0898-*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省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基础设施设备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关于省政府直属各部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统一划归省大数据管理局的决定,根据“纳入省大数据管理局体制改革范围的各部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除信息系统软件外)资产划归省大数据管理局”要求,省大数据管理局开展了省政府直属各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资产移交工作。自2012年起省本级直属单位已不再自行建设机房,且新建系统大部分资源都依托原党政信息中心资源。目前已移交到省大数据管理局的近3000件资产,大部分资产设备已过维保期,按照集中运维的方式,需采购设备的运维服务。
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机房总规划面积962.5平方米,其中机房面积578.4平方米,配电房等配套面积384.1平方米,部署136个机柜,为确 (略) 县托管 (略) 络安全设备稳定运行,需采购运维服务。
海南省大数据局所属的会展楼主楼会场二楼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均已过维保期,需要对现有会议音视频系统进行采购运维服务,保证各会议的正常召开。
省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针对厅局接管资产设备、海南省政府信息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海南省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会展楼主会场建设及改造系统项目的信息化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的维保服务采购,可以保证硬件设备资产稳定运行,延长信息化系统使用生命周期,有效保障前期的建设投资充分发挥价值,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水平,从而增强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为纳入资产移交范围内的省本级直属34家单位信息化硬件设备资产提供统一的集中运维服务。
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纳入维保硬件设备维保服务包括海南省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空调制冷系统、UPS系统及消防系统维保服务等 ,所涉及到的约克水冷机组制冷系统、艾默生空调系统、APC空调系统、世图兹空调系统、艾默生UPS系统、科华UPS系统及消防系统维保服务费包括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配件费用、更换配件的费用和相关技术支持费用。
海南省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会展楼主会场建设及改造系统项目于2016年3月5日开始建设,2017年初项目竣工验收,现硬件设备已全部过保,硬件设备数量42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1.*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有技术或服务。一是政策要求数字海南统一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维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19个事业单位的通知》(琼编〔2019〕80号)《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84 号)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 (略) ,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 (略) 的建设运维工作。”以及《研究部署省大数据管理局筹建有关工作》(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0号)第四条“信息化基础设施、 (略) 的建设运维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按照单一来源的采购方 (略) 承建。”的文件要求,各厅局单位已撤销了信息中心,统一由省大数据管理局统筹, (略) ( (略) )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 (略) 的建设运维工作。二是本项目必须由具备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维专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省数据中心机房、各厅局单位接管设备、省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上千项设备的运维,要保持上述设备的运行稳定,及时响应运维需求,确保业务正常运转。 (略) 熟悉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维设备的情况,在承建原有项目的过程中形成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维专有服务能力,其他供应商则不具备上述服务能力。
2、本项目使用的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如使用不同的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 (略) 于2020年5月承建了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支撑项目(D包)以及2021年厅局接管设备维保项目,完成了各厅局单位的资产清点和移交,并派驻一线运维工程师深入各厅局单位开展运维工作,熟悉本项目运维设备的情况,具备统筹本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运维专有服务能力,如使用其他服务替代,会产生大量的调研、排查、资产清点、业务梳理、业务交接等工作,完成的时间周期不可预见,无法及时响应项目的运维保障要求,无法保障厅局业务的正常运转,进而严重影响项目的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
海南省数据中心机房、各厅局单位接管设备、省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基础设施设备前期 (略) 提供运维服务,该公司在前期运维过程中已深入各厅局运维业务实际,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运维保障机制,培养了一批熟悉基础设施设备运维的技术人员,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保障基础设施设备运维的延续性以及优化升级的配套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1项“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以及第2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海南省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89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0898-*/089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贾玲
联系地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