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竞租方:
根据《青 (略) (新院区)食堂出租公告》的要求,经出租方确定,于2024年7月5日09: (略) 交易大厅举行青 (略) (新院区)食堂出租项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会。
根据交易安排,针对意向竞租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相关专家评委有权进行质询,意向竞租方应于现场进行澄清说明;以及意向竞租方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现场向资格审查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现请意向竞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携带单位公章及报名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合同、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等原件(原件以备专家评委在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时核查)于2024年7月5日09:00前到达安徽长江 (略) ( (略) (略) 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届时我所将通知质询以及答辩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如意向竞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安徽长江 (略) 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与本所无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查经理,联系电话:0566-*,*。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