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XG*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4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钟胡驱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建设位置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 (略) 内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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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483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XG* | |
日期 | 2024-12-1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钟胡驱 | |
建设项目名称 | 钟胡驱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 | |
综合受理号 | hd* | |
建设位置 | (略) (略) 赤坭镇连塘村连塘十四队八巷2号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0.95米,基底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9.5平方米,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注: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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