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9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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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烘干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新疆阜康产业园 (略) *吨/年电石(二车间)生产厂区内 |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无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2台10t/h卧式单筒烘干炉,新建1台20t/h立式烘干炉。配套建设除尘系统、产品运输系统3套,新建的的产品运输系统方便输送干燥后的炭材原料至不同电石炉区。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原料输送皮带和成品输送皮带均为全封闭皮带;烘干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新建的15m高排气筒外排,运营期烘干炉有组织废气执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二)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三)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到的粉尘通过过气力输送系统,密闭输送至自备电厂和原煤一起掺烧,进行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