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本部职工食堂(含网路运营中心食堂) 食材供应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略) 本部职工食堂(含网路运营中心食堂)
食材供应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1. (略) (略) 现就 (略) (略) 2023-2024年本埠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比选。
2.采购编号:NPYZ-CG-*
3.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2024年本埠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4.采购人: (略) (略)
5.比选概述:本项目为 (略) (略) 本埠食堂(含市分公司大楼食堂、网路运营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服务期一年,采购预算约为160万元。
说明:预算价是根据往年数据的预估值,因人数变化、采购物单价的变化等因素都会影响预算价,因此预算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比选对象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
比选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规范 | 年限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预算价 (万元) | 投标 保证金 |
1 | (略) 2023-2024年本埠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1年 | 78% | 160.00 | 20000元 |
6.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6.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6.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1)比选对象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比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须加盖比选对象公章;
6.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4具备快速有效的配送货物的能力和团队(提供证明);
6.5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响应单位正式员工,且须持有健康证;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6.6比选对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6.7 (略) 邮政分公司或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6.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9投标人须满足比选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书”、“商务合同”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应答;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11投标人不得与 (略) (略) (略) 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6.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0)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7.比选文件领取时间: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6月13 日止,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8.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纸质比选文件或电子比选文件。纸质比选文件与电子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领取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综合办公室。邮箱报名领取:将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发至邮箱:*@*q.com。报名信息表格式如下:
比选报名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比选对象单位 | |||
地址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9.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 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综合办公室王水立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比选评审时间、地点: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会议室。本次比选允许比选人以邮寄方式寄递比选响应文件,不要求比选人必须到现场,但未到现场视同认可比选结果。
11.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比选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
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比选对象根据比选文件所述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比选对象的综合得分。评审小组按各比选人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12.相关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含变更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略) 官网(http://**)、(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13.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比选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招标人信息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办公室
邮 编:*
电 话:0599-* *
联 系 人:王水立
电子邮箱:*@*q.com
信息来源:http://**-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