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序号 | 委托单位名称 | 经营资产名称 | 面积(约m2) | 起始价(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租赁期 | 原承租人 | 备注 | 用途限制 |
1 | 龙岩 (略) |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76号4幢1梯(原地址:登高中 (略) 建设局车库二层、 (略) 建设局招待所一层、二层、三层、六层办公用房、原招待所4-5层共6间) | 800 | 9350 | 93500 | 7200 | 5年 | 无 |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
2 |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13号国土局宿舍二楼(原地址: (略) 新罗区解放南路25号二楼(新罗区粮食局旁边)) | 110 | 1730 | 17300 | 16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3 |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113号104室 | 85.86 | 693 | 6930 | 6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4 | (略) 新罗区园林管理处服务中心西客站下沉式店面 | 210 | 3253 | 32530 | 2900 | 3年 | 无 |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5 |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2层 | 259.8 | 3500 | 35000 | 3100 | 3年 | 无 | |||
6 |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4层 | 259.8 | 3500 | 35000 | 3100 | 3年 | 无 | |||
7 | (略) 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车头岭巷1号银河花园D5幢7层 | 259.8 | 3200 | 32000 | 2900 | 3年 | 无 | |||
8 |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5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5层) | 200 | 2600 | 26000 | 24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9 | (略) 新罗区溪畔路20号3幢1梯6层(原地址:溪畔路14号原乡镇企业局办公楼6层) | 200 | 2160 | 21600 | 20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10 |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1 | 22 | 200 | 2000 | 100 | 3年 | 无 | |||
11 | (略) 新罗区登高中路95号平房二楼单间202 | 22 | 200 | 2000 | 100 | 3年 | 无 | |||
12 | (略) 新罗区西安南路153号(原地址:西安南路25号综合楼一层1号店) | 15 | 1500 | 15000 | 14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13 |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101、102 | 29 | 255 | 2550 | 200 | 3年 | 无 |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 ||
14 | (略) (略) 直干休所职工楼住房304 | 16 | 150 | 1500 | 100.00 | 3年 | 无 | 1. (略) 直干休所书面同意。 | ||
15 | (略) (略) 干休所活动室二楼西侧 | 20 | 160 | 1600 | 100.00 | 3年 | 无 | 1. (略) 干休所书面同意。 | ||
16 | (略) 新罗区中山东路227号(原地址: (略) 新罗区中山路复街149-1店面) | 17 | 590 | 5900 | 5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17 | (略) 九一北路34号林业局宿舍3号楼302单元 | 40 | 510 | 5100 | 4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18 | (略) 新罗区罗龙西路1 (略)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舍楼404房 | 97.53 | 900 | 9000 | 8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19 | (略)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原地址:溪 (略) 外经局5号楼403室) | 58.33 | 545 | 5450 | 500 | 3年 | 无 | |||
20 | (略) 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2层2单元1505 | 75.32 | 9400 | 94000 | 7300 | 3年 | 无 | 1.房屋用途为办公。 | ||
21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1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2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2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3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3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4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6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5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7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6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8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7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09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8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1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29 | (略) 新罗区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地下停车位R02号 | 12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无 | 1.不含车位管理费。 | ||
30 | 解放 (略) 政府蜈蚣山宿舍5号楼106室 | 45.76 | 320 | 3200 | 300 | 3年 | 无 | |||
31 | (略) 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138号龙岩金融商务中心302-2 | 138.7 | 5200 | 52000 | 45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32 | (略) 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16层(北侧部分) | 278 | 13900 | * | 9600 | 5年 | 无 | 1.给予2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33 |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一层扶梯通道与西侧卸货平台、二层 | 1856 | 33400 | * | 18500 | 7年 | 无 |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 ||
34 | (略) 九一北路88号国贸商场三层 | 1301 | 20600 | * | 12900 | 7年 | 无 | 1.房屋产权用途为商场,实际用途由成交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决定用途。 | ||
35 |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2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2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原移民局 | 721.4 | 8600 | 86000 | 6700 | 5年 | 无 |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 ||
36 | (略) 新罗区工业中路2号2梯3层(原地址:中城凤凰工业路3层办公楼(含5间杂物间)) | 660 | 6300 | 63000 | 5200 | 5年 | 无 | 1.物业管理费需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 ||
37 |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三层(原市金源技校实际使用部分) | 563.08 | 5630 | 56300 | 4800 | 5年 | 无 |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38 |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八层 | 153 | 1830 | 18300 | 17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
39 | (略) 新罗区南城登高中路2- (略) 环卫处青少年宫公厕店铺 | 20 | 1350 | 13500 | 1200 | 3年 | 无 | 1.给予1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禽畜买卖宰杀以及有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等项目。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 |
40 | 福建海峡文商旅 (略) |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1(北侧) | 220 | 11200 | * | 8300 | 5年 | 无 | 1.物业管理费7元/㎡。 | |
41 |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666号美食城A座一层东侧入口店面2(南侧) | 300 | 15200 | * | 10300 | 5年 | 无 | 1.物业管理费7元/㎡。 | ||
42 |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三层大会议室1、大会议室2 | 282 | 12690 | * | 9000 | 5年 | 无 | 1.物业管理费7元/㎡。 | ||
43 |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二层208-2区 | 289.45 | 11578 | * | 8400 | 5年 | 福建华钰 (略) | 1.物业管理费7元/㎡。 | ||
44 | (略) 新罗区曹溪镇莲南路666号的龙岩国际美食城F座一层110区 | 78 | 3200 | 32000 | 2900 | 3年 | 福建闽西伯公灯 (略) | 物业管理费7元/㎡。 | ||
45 | 龙岩 (略) |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92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二楼) | 607.5 | 14050 | * | 9700 | 5年 | (略) 新罗区渔民村酒店(魏雪明) | 1.给予3个月租金优惠期:租金优惠期月租金按: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3.二楼除训练大厅及训练大厅门前走廊、楼梯。卫生间双方各按一半平方米计算,剩余部分全部。 | 1.按月缴纳租金,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居民或周边店铺日常生活等项目,不得转租,分割转让。 2.成交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成交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
46 | 新罗区登高东路闽 (略) 计生委“三优”综合楼一、二层 | 959.03 | 7680 | 76800 | 6100 | 5年 | 邱培兴 | 1.租赁期第4年起当年月租金较上年递增3%。 | ||
47 | 新罗区沿 (略) (略) 内车库1、2、3号店及仓库一间 | 44.55 | 740 | 7400 | 700 | 3年 | 黄小如 | |||
48 | (略) 新罗区龙川西路12号碧安楼 (略) 内大车库(原地址: (略) 内新 (略) 内大车库) | 64.55 | 1070 | 10700 | 1000 | 3年 | 陈坚 | |||
49 | 新罗 (略) 发展计划委员会溪南宿舍区第136-139号店及地下室 | 343.15 | 6500 | 65000 | 5400 | 3年 | 徐永涛 | |||
50 |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157-35~157-36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场商业城13(2)号店) | 165 | 6600 | 66000 | 5400 | 3年 | 林丽英 | |||
51 | (略) 新罗区恒兴绿景地下停车位232号 | 10 | 300 | 3000 | 200 | 3年 | 林燕萍 | |||
52 | 市园 (略) 人民广场下沉式店面一间 | 30 | 350 | 3500 | 300 | 3年 | 余联焕 | |||
53 | (略) 新罗区溪畔路19-3号(原地址:溪畔路11号10号店) | 28.33 | 1130 | 11300 | 1000 | 3年 | 袁利煌 | |||
54 | (略) 新罗区南街路10-3号(原地址:溪畔路19- (略) 环卫处宿舍10、11号店) | 28 | 1000 | 10000 | 900 | 3年 | 余文生 | |||
55 | (略) 新罗区溪南南路后门前生活小区81-8号店(原地址: (略) 直机关后门前生活小区6号店) | 17 | 690 | 6900 | 600 | 3年 | 李放祥 | |||
56 |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02、20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9、10号店) | 60 | 3888 | 38880 | 3500 | 3年 | 陈泊鲜 | |||
57 | (略) 新罗区九一南路212、214号(原地址:九一南路体育训练基地综合楼3、4号店) | 163 | 10480 | * | 7900 | 3年 | (略) 新罗区风帆琴行 | |||
58 | (略) 新罗区军民路24-6号店( (略) 直干休所临街店面一间(南起第五间)) | 18 | 720 | 7200 | 600 | 3年 | 姜文 | |||
59 | 新罗区溪 (略) 外经局5号楼203 | 58.33 | 465 | 4650 | 400 | 3年 | 饶兰英 | |||
60 | (略) 新罗区军民路41-8号(原地址:和 (略) 委办公楼东侧8号店) | 19.2 | 1440 | 14400 | 1300 | 3年 | 蒋雪婷 | |||
61 | 新罗区九一北路92-7、92-8号店 | 101.93 | 9600 | 96000 | 7400 | 3年 | 苏彦 |
备注:
1.竞租方式: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租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3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且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看样联系电话:0597-*报名联系电话:0597-*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下午17时
联系地址: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 http://**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3-79)
(略)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
第43-61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30至9:50(20分钟)(原承租人不用报价),
报价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9:50至10:00(10分钟);
第1-42序号标的:2023年5月24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 *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23年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3-79)。
三、竞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在文旅汇金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四、交易保证金
1. (略) 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 (略) 龙岩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于成交后1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委托人核实后,予以退回交易保证金。( (略) 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及履约保 (略) 核对)。
3. 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等: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竞租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 (略) 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 (略) 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略) 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 (略) 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 (略) 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 (略) 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 (略) 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竞租方式
2.1第1-42序号标的:采用正向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人。
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 (略) 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2.2 第43-61序号标的:采用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一次竞价包括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
(1) (略) 约定时间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原承租人不用报价)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之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时间为10分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 (略) 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应在每月10日前缴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招租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招租房产的现状。竞价招租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房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因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人腾退迟延)、其他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可能延迟移交。待委托人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租赁协议,以实际移交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若委托人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人(原承租人除外)可选择:
(1)终止租赁关系,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所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
(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起签订租赁协议。
委托人不再向承租人提供其他任何损失补偿,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3.交付条件及二次装修:委托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承租人,但搭建部分不属移交范围, (略) 管理等部门要求对搭建部分进行拆除的,承租人应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地面、内墙面、吊顶、二次消防设施(含消防两自动末端调整、调试等)、内部建筑智能化、内部装饰、特定经营设备等所有营业场所需装修项目的施工,且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要求。承租人申请结构改造、平面布置调整、设备改型等重大设计变更,须征得原建筑设计方、 (略) 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5.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 (略) 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成交后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成交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 (略) 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
3.承租人若中途退租、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承租人交回房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装修可移动的部分(主要指床铺、桌椅、电脑、冰箱等)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改造后的墙体、冷热水系统、电梯等)自动转作委托人资产,委托人不另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人,损害其利益。
4.维修养护:承租人负有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室内及通道部分的消防等设施)使用维修义务,当出现需维修时(含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坏),承租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维修费用;但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问题除外,承租人发现建筑物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应立即书面告知委托人。
5.分割转租:承租人不得分割转租。
6.政府征用:租赁期限内(上一轮合同期满,仍由原承租人成交,继续获得租赁标的物的,视同在租赁期限内),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委托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应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委托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委托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委托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7.承租人拖欠委托人的租金达20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在委托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况下(如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拖欠租金超过20日以上等),承租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及其添附的财产按正常使用现状交还给委托人;
(3)在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前将属于承租人所有的可移动物品或资产搬离,移交之日仍未搬离的物品或资产均视为承租人抛弃的物品,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 (略) 闽西公证处对承租人滞留财产的现状及清点、封存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4)承租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5)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承租人应全额赔偿。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曾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或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等不良记录的,不得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委托人有权谢绝其参与竞租。
9.租金优惠期计费标准: 租赁面积*1元/月计租。
10.承租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落实好安全义务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所致的事故以及承租人在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若出租人因此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11.本须知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3.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4.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 (略) 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略) (略)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