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略) 道路工程设计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以下更改:
(略) 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 * 分)获奖情况(满分 2 分):投标人近3年( * 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1分;投标人近2年( * 日至今)获得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0.7分;投标人近1年( * 日至今)获得过设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0.5分;“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略) (略) 门或各 (略) 评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其他奖项均不计分。其中“国家级”,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或全国优秀工 (略) 业 * 、 * 、 * 等奖”。【备注:同 * 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更改为:
获奖情况(满分 2 分):投标人近3年( * 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1分;投标人近2年( * 日至今)获得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0.5分;投标人近1年( * 日至今)获得过设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 0.2分;“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略) (略) 门或各 (略) 评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其他奖项均不计分。其中“国家级”,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或全国优秀工 (略) 业 * 、 * 、 * 等奖”。【备注:同 * 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 (略) ,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市 (略) (略) (略)
日 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