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采购内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建设90张家庭养老床位,主要分为适老化改造与智能化改造,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和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并负责维保。具体要求: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对其居家环 (略) 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 (略) 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 (略) 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不超过5000元/床位。 对205名服务对象进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项目周期内,应为每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不超过3000 元/人次(1人次为1名服务对象在项目周期内按照不低于30次服务且每次不少于2小时标准执行)。;需满足的要求:1.由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 (略) 养老服务机构承接。2.开展上门助医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医疗资质。3.建有能够满足家庭养老床位及上门服务相关功能的信息化系统。 4.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 106.50 | 2024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