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略)(略)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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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8,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4-12-11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城 (略) 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略)0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一: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下(含(略)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该项目还需要提交保证金呢?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非强制要求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问题二: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收费标准下浮 55%作为参考依据,下浮55%太多了。理由:价格太低,不利于投标单位提供合格的监理服务。根据闽监管协函〔2020〕62号文,该取费标准属于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监管项目,省内会员企业中标会面临通报风险,给了省外挂靠的监理单位更多机会,增加建设单位的管控风险。建议: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计费标准下浮50%重新调整本项目监理费!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P5页2.3、2.5.2,P13页项号23(2),P61页五、3,P72页2.1.1,P73页2.1.2(30),P76页5.3,包含“保修阶段、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包含保修阶段、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的监理服务。建议:①若需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P76页5.3“②…由委托人(或委托人授权的单位)付至调整后的监理服务费的 97%;剩余 3%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三十日内由委托人(或委托人授权的单位)无息结清…”,建议修改“②…由委托人(或委托人授权的单位)付至调整后的监理服务费的100%…”。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招标文件P19页项号48、5,P61页五、3,P76页5.3,P81页9.10“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或缩短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7、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无附加工作酬金”,P80页“9.8.1 若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委托人有权索赔,每延误一天工期索赔金额为本合同监理费的 2‰”。理由:有奖有罚才公平合理,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 (略) 罚,那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相应给予延期费用。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另外增加“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招标文件P54页项号10“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要求”为空缺,请确认! 答复:因系统原因无法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 问题六:招标文件P75页4“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理由:因为监理费在整个建安造价中仅占一小部分,却要监理人承担如此大的赔偿责任,不合理。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招标文件P76页5.3“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而P17页项号43“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招标文件P78页9.2.4涉及“总监代表”。理由: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未要求提供“总监代表”。人员配备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建议:删除“总监代表”的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P78页9.2.4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经连续3次抽查均未在岗,或连续未参加各种例会、协调会、专题会议达2次的,均视同未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每人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位的,每人次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监理员未到位的,每人次按500元支付违约金,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问题九:招标文件P78页9.3.4“如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修改:“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招标文件P79页9.3.8“重要的测量必须由专业的测量工程师进行测量…”。理由:本项目人员配备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建议:如需另行提供“专业的测量工程师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或“允许由监理人员兼任”。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查阅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 (略) 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和 (略) 招标代理: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0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