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黄牛埔水库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黄牛埔水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黄江镇毗邻黄牛埔水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方案设计总面积约758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入口服务区,生态池塘区,临下休闲区,水库堤坝观赏区。生态停车场区:位于项目北侧,位于项目北侧,面积约4121平方米,主要包含38个生态停车位、综合服务中心,自行车停车场及配套道路。生态池塘区:位于项目中部,包含休闲平台和块石驳岸。临下休闲区:位于项目中部,包含临下休闲区。水库堤坝观赏区:位于项目南侧,主要包含防汛沙石,管理处,河堤观赏区域,堤顶路,五牛图及相关配套道路等。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23.91万元,其中:工程费2036.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62万元、预备费110.66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14个月。
七、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关于征求 意见的通知的复函》( 黄自然资函〔2023〕164号)《关于征求 意见的复函》(黄规函〔2023〕137号)《关于的复函》(黄财函〔2023〕161号)《关于征求 意见的复函》(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再次征求黄牛埔水库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通知复函》(黄江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关于黄牛埔水库停车场建设工程经费的批复》(黄府办复〔2023〕48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