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环保装备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略) 徽县伏家镇竹林村 | 甘肃 (略) | 陇南宸华 (略) | 根据项目备案内容,建设单 (略) 徽县伏家镇竹林村双创示范园一期标准化厂房1# (略) 环保装备生产车间1200.0m2,主要从事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及各类环保专用设备生产和销售。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金属粉尘和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用于车间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油漆和防腐涂料存放点、危废暂存间、润滑油存放点,防渗措施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并严格做好防雨、防腐措施; 一般防渗区:物料区、生产加工区,防渗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车间内生活办公等其他地面,防渗措施为:下部粘土垫层夯实,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切割打磨金属粉末、切割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收集、处置;拟在车间内设置3个垃圾箱,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后可不按危险废物处理,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废油漆桶、废防腐涂料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车间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音、围墙降噪等措施;并对出入区域内车车辆严格管理,车辆进出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1)项目将油漆和防腐涂料、润滑油单独放置于专用库房,油漆和防腐涂料储存区周围设置围堰,大小不小于最大储存量,且地面最好防腐处理;润滑油储存区下面设置专用防渗防漏托盘,由专门人员管理,储存间设置标识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对储存间作防渗处理,加强管理,防止泄露。 (2)严格控制油漆和防腐涂料、润滑油存储量。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在事故情况下,本项目油漆和防腐涂料储存区设置围堰,会将泄漏的油漆和防腐涂料控制在防漏防腐围堰中,润滑油泄漏控制在专用防渗防漏托盘内,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本报告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应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能力。 |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电话:*
通讯地址:陇南经济开发区科创孵化园1402室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