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殡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澄清和修改
各投标人:
1、本次招标为EPC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需将前期方案及初设阶段通过审批的成果与招标文 (略) ,供潜在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使用。目前方案及初设成果均未与招标文 (略) ,前期承接该项目方案及初设工作的单位在本次招标中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答:初设成果已上传。
2、评分办法中,针对方案评分有25分,且具体是针对总平、鸟瞰,绿化及墓区效果设计等方案设计阶段的内容。该项目目前为epc阶段招标,之前的方案及初设均应已通过审批,对于已经通过审批的方案,在本阶段又重点针对方案效果设置25分,存在得分设置与本阶段招标内容不匹配的情况,同样前期承接该项目方案及初设工作的单位在本次招标中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深化、优化设计内容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从本项目的:1、现场及地形分析;2、总平面图、鸟瞰图及功能布局;3、交通、水电等规划分析;4、绿化设计及墓区效果设计;5、节点效果图、技术指标等内容完整得25分,每缺少一项或方案不完整的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都提供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由于全本财务报表很多,这样文件会很大,压缩后很模糊,请问每年的审计报告只上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
答:可以只上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招标公告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请问职称证上的专业只写明建筑工程,请问是否可以。
答:可以。
5、招标公告写可以联合体,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又不允许联合体,请明确。
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符合相关规定,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