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 “新增国道G220(原S216)线长竹园至豫鄂交界段改建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增国道G220(原S216)线长竹园至豫鄂交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商城县
建设性质:新建
线路走向:起点桩号K61+200,终点桩号K71+920,项目起于长竹园乡罗家湾村与已建成“新增国道G220(原S216)线商城县城至长竹园段改建工程”终点相连,向南经肖家畈村、五里山村、木厂河、陈湾村,止于周家湾(豫鄂交界,湖北省何闭塆)路线全长10.72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76-*
通信地址:河南省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崇福大道16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0371-*
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中 (略) 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 (略) 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