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医用耗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六期标准厂房(人才公寓东侧)1幢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成立于2018年2月, (略) 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六期标准厂房(人才公寓东侧)1幢,专业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岩盐气溶胶治疗仪及新型电子压迫式桡动脉止血器生产项目已于2020年4月2 (略) 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泰高新发改备〔2020〕54号),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为*00075,该项目已于2020年8月生产运营。 (略) 场发展需求,拟投资300万元, (略) 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六期标准厂房1幢厂房一至三层,其中600平方米进行改造,新增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组装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生物实验室、理化试验室,采购封口机等主要仪器设备23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吸痰管50万套、气管插管50万套、尿量袋20万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89-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实验检测前处理过程中配制溶液时产生的挥发气体、检测过程中配取溶液产生的挥发气体以及实验清洗玻璃器皿使用盐酸和硝酸产生的清洗废气。上述产生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粘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处理后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一次性耗材、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润滑油、碱喷淋废液,其中废包装材料、废一次性耗材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RO膜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收处置;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润滑油、碱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