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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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宇全硕田再生资源回收厂建设项目 | 十三团 | (略) 宇全硕田再生资源回收厂 | 乌鲁木齐亨源祥通 (略)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十三团二十连(原九连)。项目区东侧为耕地,南侧为废弃监狱,西侧、北侧相邻为道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1′29.735″,北纬40°34′3.289″。本项目设置滴灌带生产线5条,软袋生产线2条,年产滴灌带500t,软袋50t。本项目分期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彩钢板结构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26.1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有机废气采用“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原料储存及产品生产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标准值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车间外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建设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拉运至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加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废机油在危废间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2 | 万吨红枣期货标准交割品加工车间及仓储等配套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 九团 | (略) 恒 (略) | 贵州伽驰泰景 (略) | 该项目位于第 (略) 九团小微企业创业园横一路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07"19.190",北纬40°33"43.192"。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工车间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烘干机自带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机热风炉燃气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粉)尘浓度≤200mg/m3;烟气黑度≤1);车间烘干机布设考虑设备最小距离布设方式,通过管网连接,使各烘干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共用一根高度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排放,烟筒高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外购的秋收红枣进入厂区半封闭原料库储存,原料库原料表面采用密目防尘网全面覆盖;原料枣采用铲车或人力车运至车间原料坑内采用提升机,进入清杂分级和清洗工序。原料红枣转运原料坑、清理、分级时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加强生产车间的清洁工作。项目厂界粉尘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用于绿化区以及项目厂址周边现状防风林带的灌溉,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直接排至室外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加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清理杂质定点收集,定时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九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沉淀池清理固废晾干后同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九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到九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3 | (略) 红枣期货标准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十三团 | (略) | 贵州伽驰泰景 (略) | 该项目位于第 (略) 十三团锦绣路以西,幸一段以北地块。项目区西侧为废弃水泥厂,北侧为园区待拆除空置平房,东侧为园区规划道路,南侧紧邻园区道路,总占地面积 12685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9"09.616",北纬40°38"09.604"。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958.24万元,环保投资218.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6%。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烘干机自带热风炉以及供暖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机热风炉燃气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粉)尘浓度≤200mg/m3;烟气黑度≤1);供暖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烟气黑度≤1)。生产车间共设备三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置一台烘干机(自带热风炉),三台烘干机以及供热锅炉房通过管网连接,使4台设备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共用一根高度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排放,烟筒高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要求。热风炉烟气和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限值要求。车间采取加强车间清洁与通风,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排放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用于绿化区及项目厂址周边现状防风林带的灌溉,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直接排至室外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加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理杂质定点收集,定时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十三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沉淀池清理固废晾干后同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到十三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到十三团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 (六)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4 | (略) (略) 5000吨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 二团 | (略) (略)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 (略) | 该项目位于第 (略) 二团314国道1077公里处,项目西北侧35m处为G314国道,隔国道为中国油联加油站,东侧为空地,南侧20m处为红枣地,西侧隔空地为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4442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47′36.759″,北纬40°39′47.109″。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扩建,购置10条高速滴灌带生产线并配套造粒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施工固废清理和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滴灌带破碎粉尘、废塑料加工生产过程造粒工序、滴灌带生产过程挤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造粒工序、挤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在造粒生产线、挤出成型生产线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要求。项目无组织非*烷总烃主要来源于有组织无法收集的废气,生产车间设置换气扇,定期对厂房进行空气置换,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第一师二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对生产设备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拣杂物、清洗泥沙、废过滤网片、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废灯管、废活性炭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拣环节产生的废物统一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过滤网片厂家定期回收;废机油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